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辉)近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秀英区与龙华区分别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检查,对两家病媒防治工作不力责任单位依法各处1000元罚款,并现场督促整改。
7月27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对东方洋路壹号药业生活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区域存在卫生脏乱、积水、青苔滋生等问题,违反了《海口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办法第三十五条,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并要求立即整改。
10月11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在三叶东路农垦中学校内教职工危房改造项目生活区检查中也发现类似问题,包括环境“脏、乱、差”、积水、青苔及生活垃圾随意抛洒等,该行为违反《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执法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四条,对涉事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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