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便民/服务 2025年09月22日

10月18日起,三亚施行保障房新规

租金最高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日前,《三亚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8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完善租赁住房制度。

  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由政府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小户型、低租金,注重职住平衡。

  在项目筹集上,三亚鼓励新建、改造、改建等多种合法模式。新建保租房项目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适当筹集少量三居室、四居室房源以满足多元需求;项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或30套(间),小户型占比超70%。利用闲置住房改造或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可适当放宽面积和户型比例要求。

  保租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0%的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引进人才及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配租。

  租赁管理方面,保租房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申请人需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超12个月劳动合同且缴纳6个月社保或个税,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达标,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若申请人或配偶已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申请保租房前应停止补贴或退出公租房。

  租金上,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年增幅不高于5%。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三亚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倍的人群,满足条件可按不超过70%收取。

  同时,承租人需按房屋管理规定和租赁合同使用房屋。若存在以虚假证明取得保租房、不再符合申请条件、转借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等行为,运营管理单位可解除合同、收回住房,承租人3年内不得申请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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