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孙鑫) 7月2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规范统一海南省救护车管理,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统一全省救护车外观标识式样的通知》。
据了解,为规范统一我省救护车管理,根据《关于规范使用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475号)、《关于印发海南省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3〕41号)的要求,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制定救护车统一标识效果图。从2025年1月1日起,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按全省统一的救护车标识样式规范办理救护车注册登记工作。
同时,请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严格按照效果图完成本单位所有救护车的外观标识更新工作。所有不参与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车辆严禁使用救护车外观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