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用电户:
依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截至2025年9 月10日,我局清理出以下长期不用电客户,请在2025年10月11 日前到我局区域供电局营业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我局将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销户处理,届时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资产损失我局不予承担。
特此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
2025年9月15日
另附明细单,列出销户客户的户号、户名、用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