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近年来,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强化价格收费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和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执法,依法查处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3月1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多起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虚假宣传
澄迈仁兴昆仑润养堂养生馆被罚20万元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澄迈仁兴昆仑润养堂养生馆在销售“赵氏普众酒”过程中,通过集中组织宣讲活动,播放赵氏普众酒宣传视频,称服用该酒“有利于人体五脏六腑正常运转,有排毒、祛湿、延寿、预防疾病的功效”,以及使用“赵氏普众酒”后疾病好转的案例。诱导老年人群体购买,实际商品为普通预包装食品,无疾病治疗功能,属于“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被责令该养生馆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0000元。
价格欺诈
海南嘉壹嘉商业有限公司被罚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南嘉壹嘉商业有限公司在2023年春节期间,在供应商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基础上,参考周边市场和超市毛利润,微调供应商提供的建议零售价,供春节期间市场价进行价格比较促销使用。该公司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标示的市场价明显高于同期(春节期间)周边超市零售价格,且与文昌市发改委监测公布的同类商品市场零售价格相差较大。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和“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欺诈行为。文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60000元。
价外加价
海南康宁物业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被罚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南康宁物业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于2018年3月至2023年1月期间,在半岛阳光小区提供代收代缴水费服务过程中,向业主收取额外水费10003.48元,在调查期间主动将10003.48元额外费用退还给业主。该公司行为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被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
发布虚假广告
海南联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被罚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南联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日上架三个商品,并于当天开始对外销售,三个商品产品介绍图片上均含有“海南红肉菠萝蜜不甜包赔坏果包赔比普通菠萝蜜甜8度”字样的广告内容。该公司未能提供所销售的菠萝蜜比普通菠萝蜜甜8度的相关证明材料,“比普通菠萝蜜甜8度”字样广告内容虚假宣传;截至2024年1月30日,上述广告内容推广费用为425.77元。
海南联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行为,被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内容以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277.31元。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海南梅岭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被罚
根据投诉举报的线索,经执法人员调查,《昌江黎族自治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昌发改规〔2023〕2号)规定,小型客货车停车收费标准为70元/月·辆,海南梅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15日至17日期间,收取小区业主小型客货车停车费90元/月·辆,共收取业主停车费8560.5元,多收费220元,属于“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的行为,昌江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清退多收的220元(已清退),并罚款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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