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海南省鹏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4年10月12 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PHZQZR20241012001),甲方依法将享有的以下金融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权益等,全部转让给乙方。具体为:
借款人:尹璐[编号为23108421JYZD0025的《个人借款合同》];
抵押人:尹璐[编号为23108421JYZD0025301的《抵押合同》];
保证人:三亚市霖息阁经贸有限公司[编号为23108421JYZD0025202的《保证合同》]。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债权中的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应向新债权人(乙方)履行义务。请上述债权中的借款人立即向新债权人(乙方)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抵押人依照《抵押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保证人依照《保证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