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钟坚) 5月14日,商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为深入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海南赋予全省237个街镇消防执法权,开始开展消防执法,不断提高基层消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从最末端推动消防安全群防群治。
为切实做好基层消防治理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规定,主动对接省司法厅,科学评估论证,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重点将消防设施损坏、占堵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不落实等6项消防事项纳入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确保赋权事项与基层组织执法能力相匹配。全省各市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审议通过赋权承接工作,督促指导镇街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消防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各镇街综合执法队员已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500余次,排查检查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1800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875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45宗,切实解决了镇街消防安全问题“查不到、管不着、改不了”的突出问题,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