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荆胜欣)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需求响应机制,规范相关操作流程,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交易品种细分为约定型削峰等五类
在参与需求响应经营主体范围方面,《细则》提出参与需求响应经营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经营主体需具有省内独立的电力营销用电户号和电量分时计量条件等。
在需求响应交易品种方面,《细则》按照需求响应的使用场景和调用方式,将需求响应分为日前响应和日内响应两类,按照响应邀约方式分为约定型响应和邀约型响应。交易品种细分为约定型削峰、日前邀约削峰、日内紧急削峰、日前邀约填谷、日内紧急填谷五类。其中约定型削峰为应对省内电力供需硬缺口,月前约定可参与需求响应的资源,并按需调用;日前邀约削峰和日前邀约填谷提前一天邀约,日内紧急削峰和日内紧急填谷提前4小时邀约。
约定型削峰采用电量+容量补偿方式
在需求响应补偿机制方面,《细则》明确约定型削峰采用电量+容量补偿方式,电量补偿固定单价为1-1.5元/千瓦时,容量补偿固定单价为0.3元/千瓦。其他交易品种均采用电量补偿方式,其中日前邀约削峰和日内紧急削峰补偿单价上限分别为1.5元/千瓦时和2元/千瓦时;日前邀约填谷和日内紧急填谷补偿单价上限分别为0.3元/千瓦时和0.4元/千瓦时。
在需求响应评价方面,明确响应容量由基线负荷与实际测量负荷确定,电量补偿部分为相对于基线负荷的增量部分,并非响应时段全量的实际用电负荷部分,其中削峰场景实际响应容量为基线负荷与实际测量负荷之差,实际响应容量未达到中标响应容量的50%则进行考核;填谷场景实际响应容量为实际测量负荷与基线负荷之差,现阶段暂不考核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