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海南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公告规范市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行为
国际旅游岛商报 2025年02月25日 徐明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24日,海南省保亭等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市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行为公告,全力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告强调,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公平交易。

  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捆绑销售或以其他手段变相提高价格,不借机囤货涨价,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自觉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明折明扣,价格公开透明。

  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决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数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交易。

  不采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将包装物重量作为商品重量等方式短斤缺两,不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使用任何作弊的方式称量商品。严格落实“明称”摆放要求,做到计量器具前置、明示、无遮挡,规范“明称”摆放。坚决杜绝调包宰称、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此外,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主动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制定定期检查制度,与入场经营者签订反消费欺诈承诺书,加强对本交易市场内经营规范管理;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第一时间制止并报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公告表示,经营者要自觉遵守、履行服务承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若违反上述规定,经营主体、流动摊贩除接受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等措施,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之外,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